学校首页
部门主页
当前位置: 首页 >>通知公告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国际教育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初试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4-07-08  查看次数:
根据学校《关于印发河北中医药大学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核办法的通知》,结合实际,经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国际教育学院)领导班子会议研究,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国际教育学院)成立公开招聘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由高淑辉任组长,赵梅赏、吕均超任组员,负责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同时成立监督小组,由吕均超任组长、杜瑾任组员,对招聘工作初试程序各环节进行监督。
二、招聘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2.坚持德才兼备竞争、择优原则。
三、招聘名额及条件
2024年度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国际教育学院)招聘名额为1人。具体岗位和条件以学校招聘公告为准。
四、工作程序
(一)资格审查
在人事处资格审查的基础上,按照学校公布的招聘岗位条件,对应聘人员个人简历、证件、业绩成果等材料进行认真核对,无误后报人事处确定最终初试考核对象。
(二)初试
初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分别占40%和60%。依据初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3人,参加复试。比例内末位初试总成绩并列者,按学校规定均可进入复试。未达到1:3比例且初试成绩在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以上的全部进入复试。
1.笔试
(1)考试内容以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国际教育学院)专技岗位(葡语)需要的基本理论知识、专业基础理论知识为主,笔试试卷由我处(院)聘请校外专家负责命制,A、B卷各一份。
(2)考试采用闭卷形式进行,考试时间为60分钟,满分100分。
(3)我处(院)派出2人完成监考、阅卷工作,另派1人完成复核工作,三人共同完成拆封、登统成绩工作。
(4)成绩单一式两份,部门留存1份、报人事处1份,在学校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国际教育学院)网页布。
2.面试
(1)确定人选。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8的比例确定不多于8名人选,参加面试。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均进入面试,未达到1:8比例且初试成绩在60分以上的全部进入面试。
(2)面试形式。包括自我介绍3分钟(中文);答辩7分钟。
(3)面试内容。考察葡萄牙语口语、综合分析问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对应聘岗位的认知、仪表举止、语言表达能力等。面试试题1份,由我处(院)指定专人命制。满分100分。
(4)面试办法。面试评委实行现场记名打分。我处(院)指派2名工作人员统分。每名应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去掉1个最高分,去掉1个最低分,取算术平均值计为其初试面试成绩。面试后场内外当场公布成绩,面试成绩一式两份,部门留存1份、报人事处1份,在学校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国际教育学院)网页布。
(5)面试专家组成。我处(院)选派7名专家组建面试专家团,由校内外专家和我处(院)领导班子成员担任。其中本部门评委3人,部门外评委4人。所有评委要签署《面试考官诚信承诺书》。
(6)公布初试考核结果。
初试结束后,我处(院)将考核报告考核成绩和结果报人事处。经学校公开招聘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校党委常委会研究确定复试名单后,在学校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国际教育学院)网页
 
 
202475
地址:中国河北省石家庄市新石南路326号 电话: (+86-311) 89926756 传真: (+86-311) 83831950
E-mail: hebucm@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