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河北中医学院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研究生,招生的层次包括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授予学位类型分为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培养方式为全日制。
一、学习年限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的学习年限一般为三年,硕士最长学习年限(含休学和保留学籍)为五年,博士为六年。
二、报名条件
1.品德良好,遵纪守法,拥护“一国两制”和“基本法”,拥护国家和平统一。
2.港澳地区考生需持①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②《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地区考生需持①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②《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3.报考专业资格要求:
我校2023年博士、硕士招生专业详见招生专业目录(附件1、附件2)。
①报考攻读硕士学位:必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相当的医药学及相关专业学士学位(含2023年8月31前取得,下同),其中报考中医临床类(代码为100506、100507、100509、100512、100602)的考生需具有医学学士学位。
②报考攻读博士学位:必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相当的医药学及相关专业的硕士学位。其中报考中医临床类专业(代码为100509、100512、100602、1057**)的考生需具有医学学士和医学硕士学位。报考中医博士专业学位(代码为1057**)的考生还需取得中医类或临床医学医师资格证书,或具有所在地区中医或针灸师资格。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5.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及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信。
三、报名办法及程序
2023年,面向港澳台研究生招生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根据报考点要求进行网上(现场)确认网报信息、缴纳报考费。
1.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2月10日-25日。
(2)考生应在规定报名时间登录“内地(祖国大陆)高校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网址为http://www.gatzs.com.cn/)”,按教育部、报考点以及我校招生章程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建议考生填写一个内地联系电话(移动电话)以便联系。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网报信息填写错误或填报虚假信息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考生只能填报一所学校的一个专业,网上报名填报时,我校各专业均不区分院系所、不区分研究方向、不区分导师。考生录取后,根据考生和导师意愿,在所录取专业内双向互选。
2.网上(现场)确认
(1)网上(现场)确认报考点
受教育部委托,以下5个报考点负责面向港澳台地区研究生考试的招生宣传、组织考生报名和联络考生等工作。
1.北京: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地址:北京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邮政编码:100081
电话:010-68945819,图文传真:010-68945112
2.上海:同济大学(研究生院)
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四平路1239号,邮政编码:200092
电话:021-65982683,图文传真:021-65988292
3.广州: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69号,邮政编码:510631
电话:020-38627813,图文传真:020-38627826
4.香港:京港学术交流中心
地址:香港北角英皇道83号联合出版大厦14楼1404室
电话:00852-28936355,图文传真:00852-28345519
5.澳门:澳门教育及青年发展局
地址:澳门约翰四世大马路7-9号一楼
电话:00853-28555533,图文传真:00853-28355427
考生按照个人意愿选择上述报考点的其中一个报考点办理确认手续。具体要求参见各报考点通知或公告。
(2)网上(现场)确认及准考证打印:
所有考生均应按报考点要求对报名信息进行确认,网上(现场)确认具体时间以各报考点公布的时间为准,逾期不再补办,请注意查看各报考点通知,并按时按要求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
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阶段,拟采取线上考核形式,考试时间拟定于4月,具体安排以教育部和各报考点通知为准。
1.初试考试科目内容:英语和专业课(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2.复试拟采取线上综合考核形式。综合考察考生的语言水平、基础知识水平、临床能力或实践(实验)能力、综合素质和创新潜质等。
五、录取
根据考生的初试、复试成绩等综合评价,由我校按规定择优录取。
六、体格检查
考生入学后,须参加我校组织的入学体检,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将取消录取资格。
七、学费标准(人民币)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8000元/学年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10000元/学年
备注:全日制研究生学制为3年,未能按期毕业的,学费按3年缴纳。
八、奖学金
参照教育部台、港澳侨学生奖学金政策,并结合我校奖助学金相关规定执行。
九、住宿
住宿由我校国际教育学院统筹解决,住宿费自理。
十、其它说明
1.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86-311-89926756(国际教育学院)
86-311-89926535(研究生学院)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新石南路326号
2.新生报到入学时间一般为当年的9月,具体时间和相关要求以我校“录取通知书”中所注明的时间为准。
3.受疫情防控等因素影响,相关安排如有变化,我校将同时在国际教育学院和研究生学院网页发布相关通知公告,请考生密切关注。
4.本简章由国际教育学院、研究生学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