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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中医药大学2024年面向港澳台地区研究生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24-04-03  查看次数:
河北中医药大学始建于1956年,位于河北省石家庄市是河北省人民政府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共建高校、河北省属重点骨干大学、河北省“双一流”建设高校。作为中医药的重要发祥地和中医鼻祖扁鹊故里,河北中医药文化底蕴深厚,历代名医辈出,中药资源丰富,是全国有影响的中医药大省。
建校60余年来,培养出包括中国工程院院士石学敏、吴以岭、张英泽,国医大师李士懋、李佃贵在内的数万名优秀人才。学校拥有一支学养深厚的研究生导师队伍,其中,博士生导师59人、硕士生导师496人。拥有中医学、中西医结合2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与中医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中药学3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与中医、中药、护理3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共涵盖博士学位授权点24个、硕士学位授权点28个。学校构建了较为完整的科研创新平台服务体系,现有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1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重点研究室1个,河北省重点实验室6个、工程实验室1个、工程研究中心1个、技术创新中心6个、产业技术研究院1个、国际科技合作基地3个;河北省协同创新中心1个、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1个、高校应用技术研发中心1个。学校坚持对外开放,是全省最早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的高校之一,与巴西戈亚斯联邦大学联合创办拉美地区首家中医孔子学院,与十余个国家的20所大学、医疗科研机构、国际组织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积极参与“一带一路”教育行动,与韩国、美国、新西兰、巴西等多个国家开展学术交流。
2024年,河北中医药大学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博士、硕士研究生。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及工作要求,为保证我校2024年港澳台地区研究生招生工作公平、公开、公正,制订我校2024年港澳台地区招生简章
一、报名
(一)报名资格
1.品德良好,遵纪守法,拥护“一国两制”和“基本法”,拥护国家和平统一。
2.港澳地区考生需持①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②《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地区考生需持①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②《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3.报考专业资格要求
我校2024年博士、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及考试科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附件1)。
(1)报考攻读硕士学位: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相当的医药学及相关专业学士学位(含2024年8月31前取得)。其中报考中医临床类(代码为100506、100507、100509、100510、100512、100602)的考生需具有医学学士学位。
(2)报考攻读博士学位: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相当的医药学及相关专业的硕士学位(含2024年8月31前取得)。其中报考中医临床类专业(代码为100509、100512、100602、1057**)的考生须具有医学学士和医学硕士学位。报考中医博士专业学位(代码为1057**)的考生还须取得中医类或临床医学医师资格证书,或具有所在地区中医或针灸师资格。
凡持海外教育机构学历学位的考生必须提交中国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5.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及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信。
(二)学习方式及学制
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兼读制)两种。博士、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均为三年,最长学习年限(含休学和保留学籍)硕士为五年、博士为六年。
(三)报名办法及程序
2024年,面向港澳台研究生招生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根据报考点要求进行网上(现场)确认网报信息、缴纳报考费。
1.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41日-47日。
(2)考生应在规定报名时间登录“内地(祖国大陆)高校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网址为http://www.gatzs.com.cn/)”,按教育部、报考点以及我校招生简章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建议考生填写一个内地联系电话(移动电话)以便联系。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网报信息填写错误或填报虚假信息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考生只能填报一所学校的一个专业,网上报名填报时,我校各专业均不区分院系所、不区分研究方向、不区分导师。考生录取后,根据考生和导师意愿,在所录取专业内双向互选。
2.网上(现场)确认并缴费
(1)网上确认时间:2024年4月11日-4月16日。
(2)网上(现场)确认报考点。
受教育部委托,以下5个报考点负责面向港澳台地区研究生考试的招生宣传、组织考生报名和联络考生等工作。
北京: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地址:北京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邮政编码:100081
电话:010-68945819,图文传真:010-68945112
上海:同济大学(研究生院)
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四平路1239号,邮政编码:200092
电话:021-65982683,图文传真:021-65988292
广州: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69号,邮政编码:510631
电话:020-38627813,图文传真:020-38627826
香港:京港学术交流中心
地址:香港北角英皇道83号联合出版大厦14楼1404室
电话:00852-28936355,图文传真:00852-28345519
澳门:澳门教育及青年发展局
地址:澳门约翰四世大马路7-9号一楼
电话:00853-28555533,图文传真:00853-28355427
考生按照个人意愿选择上述报考点的其中一个报考点办理确认手续。具体要求参见各报考点通知或公告。
3.准考证打印
51日至5月12日,考生登录“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打印《准考证》。
二、考试
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阶段,初试采取线上考核形式,复试拟采取线上综合考核形式,具体安排以教育部和各报考点通知为准。
(一)初试
1.初试统考时间:2024年5月12日上午8:45-12:00。
2.初试考核形式:机考。
3.初试考试试题:统考试题,即综合能力(一)(科目代码Z001)。具体考查内容详见考试指南(附件2)。
4.初试考试题型:客观题(四选一的选择题),内容设置中华文化、英语运用和逻辑推理3个模块,试卷满分为150分。
(二)复试
1.参考国家统一考试“综合能力(一)”成绩情况及相关要求,确定参加复试考生名单。
2.复试拟采取线上综合考核形式。综合考察考生的语言水平、基础知识水平、临床能力或实践(实验)能力、综合素质和创新潜质等
三、录取
根据考生的初试、复试成绩等综合评价,由我校按规定择优录取。
四、入学报到
新生预计于9月初报到入学。具体时间以学校发出的“录取通知书”为准。新生报到时,由学校组织进行体格检查,如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符合录取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
新生应按时报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向招生单位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五、学费标准(人民币)
硕士研究生:8000元/学年
博士研究生:10000元/学年
备注:学制为3年,学费按3年缴纳。未能按期毕业的,不再额外缴纳学费。
六、奖学金
参照教育部台、港澳侨学生奖学金政策,并结合我校奖助学金相关规定执行。
七、住宿
住宿由我校国际教育学院统筹解决,住宿费自理。
八、联系方式
电话:86-311-89926644/89926535(研究生学院)
网址:研究生学院  https://yjsxy.hebcm.edu.cn//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新石南路326号
 

附件:附件1-2024年港澳台博士、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附件:附件2-Z001综合能力(一)考试指南
地址:中国河北省石家庄市新石南路326号 电话: (+86-311) 89926756 传真: (+86-311) 83831950
E-mail: hebucm@163.com